为Mortensen的表演加分,我甚至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大胃王是他出演的;为编剧扣分,作为一个喜剧,编剧弱化了1960年代南方对待黑人的残酷和黑暗面,让整个故事有惊无险,当故事进行到一半,架子完全搭好之后,后面的剧情基本上可预测(请R.肯尼迪出马那个桥段就被我猜中了),缺乏张力或冲突,即便添加笑料也无法缓解。还有,底层黑人在种植园干活那一段太刻意了,画风加配乐突变,与整体风格不搭。《经济学人》对本片的形容我很同意:“the kind of nostalgic, superficially progressive but largely conservative crowd-pleasers”,这个片子从叙事手法上还有营造怀旧方面太取悦观众了,如果不宜用“讨好”的话。
有趣的,但是两个情节让我实在无法接受。 1.女主刚被前男友入侵家中并且疯狂殴打,结果从警察到当事人好像没有任何人在乎这件事。 2.结婚是什么很好的事情吗,给女主安排了一个男人结婚就好像安排了一个结局了一样,明明她的故事还是进行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