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承认,我是一个有些任性的孩子,我承认,我想用我的全世界来换取一张通往你的世界的入场券,不过,那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。我的世界,你不在乎;你的世界,我被驱逐……走了大概三四百米,在陈天豪的极限意识距离,终于看见了在山底的三头魔王。陆沅叹息了一声,道:既然是蜜月期,那能不能先把你身上的烟味和酒味洗掉?于是我慢慢写,一不留心就成跨世纪小说了。写着写着我开始怀疑,这就是自己想要的长篇吗?内容空洞,主人公基本上没干什么事,就这么混混沌沌过着。但这就是生活。写小说的凭什么写到男女分手就得命令老天爷掉几个雨点下来?凭什么主人公思想斗争时非要正值窗外左打一个雷右闪一个电?凭什么若干年后分手的双方一定会在霓虹闪烁的街头重逢?公厕门口就不可能撞上了?这就是所谓高于生活?